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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局长李民:中部政策对接已明确三大类91项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21日的会议上,临沂市财政局局长李民在发言中介绍,经过认真梳理,临沂市可参照中部执行的政策共130项,与省厅沟通对接后,目前已经基本明确补助标准和比例的有三大类,91项。

    据悉,这些政策大致可以分成三个大类:第一类,临沂市目前未享受,参照执行中部政策后可争取的,共36项。如: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对中部投资按总投资的60-70%补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央对中部每个项目补助12万元;重点中医院建设,中央对中部每个项目补助1000万元;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对中部按总投资的50-60%补助;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央对中部每个项目补助50-8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中央对中部每公里补助30万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中央对中部贴息资金每年补助1000万元左右;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央对中部优先申报和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第二类,临沂市享受的补助比例明显低于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共26项。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对中部补助100%,省对临沂市补助80%;廉租住房项目,中央对中部每平方米补助400元,省对临沂市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对中部补助60%,省对临沂市补助33%;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对中部补助50%,省对临沂市补助33%;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对中部补助50%,省对临沂市补助30%;节能财政奖励项目,中央对中部地区节约吨标准煤补助250元,省对临沂市补助200元;产粮油大县奖励,中央对中部奖励系数为1,省对临沂市奖励系数为0.5

    第三类,临沂市享受的补助比例已经达到或者高于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共29项。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对中部补助60%,省对临沂市补助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对中部补助50%,省对临沂市补助7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对中部补助50%,省对临沂市欠发达县补助70%、其他县区补助50%

    李民表示,对于第一类政策,临沂市将根据参照执行中部政策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努力争取到位;对于第二类政策,争取过程将下更大功夫,临沂市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同时,经过前几年的努力争取,临沂市享受的第三类政策已经达到或高于中部地区,争取的空间不大,但会在配合省厅做好争取工作的基础上,争取省里进一步加大对临沂市的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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