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防止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构建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的长效机制,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临沂市促进生猪生产,保障价格稳定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年生猪出栏850万头以上,力争1000万头,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大中型标准化养猪场区760个以上,规模养猪比重达到90%以上;强化市级猪肉调控能力,建立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库,健全预警机制,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过度上涨。
《方案》明确了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强化信贷和保险支持,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和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健全市场信息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措施。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生产。一是提高规模养猪比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并用足用好上级各项扶持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区改扩建项目建设。重点扶持推广生态环保养猪新模式,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市环保养猪发酵床面积240万㎡以上,年出栏环保生猪300万头以上。二是落实养殖用地用电政策。三是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强化莒南、平邑、临沭三县奖励资金使用监管,争取更多县区列入调出大县奖励范围。四是强化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适当延长生猪养殖、加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一级种猪场、沂蒙黑猪等地方品种场的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期限,重点加大对产加销一体化产业化经营的养猪场、大户和合作社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利用多种贷款形式切实解决贷款人担保难问题。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二)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和良种繁育有关政策。一是按照国家要求,认真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本级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二是着力扩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三是全面落实国家重点支持的生猪原种场、扩繁场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市一级种猪场达到5家,力争3家进入国家种猪核心育种体系,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大县生猪良补政策,加快推广良种猪人工受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重点做好沂蒙黑猪保种选育及开发利用和江泉集团育成的白色杜洛克的审定工作。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支持防疫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支持力度,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补助。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做好定岗定员,落实经费,明晰责任,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行检疫监督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工作经费补助政策。
(四)建立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和监测体系。一是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保障中心城区和县城地方猪肉储备规模分别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和7天的消费量。二是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级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场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建立市县乡三级联网的统一信息化数据平台,实现规模养殖场动态月度监测和生猪价格日监测,及时、动态、全面显示全市生猪生产及市场分析情况。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检验,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进一步搞好生猪产销对接。积极引导养猪场户在各产业链条中发展畜牧合作社,破解市场风险。突出做好南方大中城市的市场开拓,积极做好各类畜禽及其产品的电子交易和产销对接,力争用3-5年时间,全市规模养猪场区基本实现订单销售,真正建立起畜产品宏观调控长效机制。四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运生猪及新鲜猪肉的车辆优先放行,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流通成本。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工商、商务、质监、畜牧、卫生、环保、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各环节监管和扶持政策落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良好环境,促进生猪生产健康有序发展,稳定生猪及其产品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