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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筹集资金支持强化清洁煤炭推广使用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4日 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县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全市开展散煤治污,强化清洁煤炭推广使用。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办法。与发改部门联合制定《临沂市散煤污染治理考核补贴暂行办法》,明确补贴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二是开展第三方评估考核。安排资金由市散煤治理工作办公室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县区镇街、村开展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是筹集补贴资金。安排散煤推广补贴资金3500万元,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补贴对象为全市156个镇街,4024个行政村居,补贴资金由镇街、村统筹用于打击非法销售非清洁煤等工作经费及救助贫困群众购买清洁煤炭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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