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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综合施策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浏览次数:

2019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控了隐性债务风险。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25号),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债务预算管理、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市财政与发改、金融、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临财投〔2019〕5号),为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准确研判债务风险状况、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不断强化内部防控机制。根据单位科室职能划分,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任务分工的通知》(临财办发〔2019〕1号),对隐性债务管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强化科室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在财政内部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全口径债务预算管理。编制2019年预算时,市本级及各县区政府单独编制了政府债务预算(计划)表和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表,分别列示政府债务的“借、用、还”等情况,以及隐性债务化解规模、偿债资金来源等详细信息,并向同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报告,不断强化预算监督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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