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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教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2019年起市级财政加大教育资金优化整合力度,设立临沂市市级教育发展资金。

在资金管理使用原则方面

市财政局统筹负责组织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下达拨付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等,确保财政教育政策有效落实、预算安排合法合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对投入政策影响、资金支出进度、安全性和规范性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负责。

在资金支出范围方面

教育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七个方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学生资助、教育单位正常运转、其他需要保障的市级教育重点项目。

在资金管理与监督方面

要求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使用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加强对教育发展资金的预算监管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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