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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就业创业促进办法 助残疾人共享阳光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临沂市出台《“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实施方案》,采取政府奖补的办法,支持地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奖励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基地,奖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者。

一是免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二是奖励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6000元的奖励。三是奖励补助残疾人就业基地。每年评选市级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优秀基地不超过30个、示范基地不超过5个,每个优秀基地奖补5万元,示范基地奖补10万。四是奖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者和致富能手。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标兵,给予1 万元奖励,给予残疾人致富能手每人 5000 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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