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沂水县财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贴息免息、物资保障等举措,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力度。紧急安排资金2051万元,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等,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同时加大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支持复工复产企业抗击疫情所需资金优先足额保障到位。
细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对疫情原因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后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缓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目前,已有7家企业申请缓缴税款,缓缴额3640万元;61家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免税额323万元。
强化金融政策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有效满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充分发挥金融保险保障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及时推出新型抗疫产品,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目前,各金融机构已为复工复产企业新增授信4.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