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养老服务企业(组织)的影响,帮助其渡过难关和稳定发展,临沂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切实为我市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送来了“及时雨”。针对养老服务业推出的疫情防控暖心措施在全国地级市中尚属首例,在被《临沂日报》报道后,又被“学习强国”平台转载。
一、运营补贴上调20%,缓解养老机构运行压力
对符合《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民〔2016〕100号)资助要求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根据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在市级每人每年补助400元、600元、1200元的基础上上调20%,达到480元、720元、1440元,上调时限为1个年度。
二、等级奖补上调20%,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扶持力度
受疫情影响暂停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时如老年人服务量等相关指标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将本年度奖补资金上调20%;对于受疫情影响暂停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暂停期间的服务时长可在疫情结束后视情况予以补齐,并根据疫情影响情况适当上调服务单价。
三、人才补助上调20%,激励一线养老服务医护人员
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坚守一线的养老服务医护人员,符合《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民〔2016〕100号)要求申请养老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补助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市级财政在省、市标准的基础上将补助标准上调20%。
四、发放疫情防控补助,帮助养老机构全封闭管理
对于在疫情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临沂市财政局根据封闭期间的在岗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数为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对于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任务并取得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本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奖补资金上调50%;补助、奖补资金可用于购买防疫物资、提高老年人生活标准、补贴一线养老医护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