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益,临沂市积极探索创新,抓住“转、管、效”三个环节,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率先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既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又使企业良性循环、自我发展,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突出一个“转”字,变财政奖补为发展种子
针对充电企业为奖而建、为补而建,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无人维护、闲置浪费、损毁损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改变 “一拨了之、一奖了之”的通行做法,将60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以国有资本的方式注入市公交集团,撬动市公交集团出资272万元、社会资本出资6528万元,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临沂公交特来电),紧紧围绕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私家车的充电需求,共同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通过将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捆绑起来,一方面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达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效果;另一方面依托社会资本的专业运营团队,建立了长效维护机制,使充电设施建得成、用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效益。截至目前,财政投入的6000万元已全部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充电场站228座、充电桩3243个,年实现充电服务费收入1000余万元。
抓牢一个“管”字,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管控
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坚持关口前移,深度融入,全程跟踪,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管理。在投入方向上,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采购充电桩、电缆,支付高压电工程款等。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一律不予支持。在资金管理上,建立“四方共管”机制,由临沂公交特来电在银行开设一般账户作为四方共管账户,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临沂公交特来电、开户行签订四方共管协议、预留印鉴,资金动用需四方共同签章同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在拨付流程上,临沂公交特来电采购设备后,依据购销合同和交货清单,申请拨付预付款;项目竣工后,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市公交集团委托第三方进行跟踪审计验收,市交通运输局参与监督,四方共管单位分别审批同意后予以拨付。在绩效管理上,由临沂公交特来电负责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审核后,报四部门备案;临沂公交特来电每季度开始5日内,将上一季度资金使用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分别报送四部门,四部门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投入情况及使用成效进行绩效评估。
着眼一个“效”字,变单纯产出为综合收益
通过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不单是促进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取得了多重成效。一是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临沂公交特来电在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成立了专业运营公司进行维护管理,打消了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顾虑。实施财政股权投资以来,已带动中心城区发展新能源公交车1350台、新能源私家车8159辆。二是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特来电公司的发展壮大,下步计划分拆上市,按目前市值估计,前期市财政投入的6000万元资金,保值增值比例已达1:2.85。三是引进了先进的团队技术。财政资金注入后,吸引社会资本建立了安全充电技术平台,目前拥有各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著作权1071项,涵盖“两侧、双轴、19 个模型、27 个维度”,采用CMS主动防护和大数据防护两级安全防护体系,有效提高了安全防护系数。四是探索了招商引资的新模式。财政资金的注入,能够增强社会资本的信心,吸附社会资本的集聚。财政注入6000万元资金后,既引进市外资金6528万元,又撬动青岛特来电公司扎根临沂、蓬勃发展。实践证明,采取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方式,把市外项目“引进来、扶上马、送一程”,定向发力、精准扶持,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