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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四轮驱动拉动消费“马车”升级提速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立足本职,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消费“马车”升级提速。

一是积极落实市场主体减负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疫情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6个行业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给予普惠性免税优惠。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566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485万元。

二是出台居民消费财政正向奖励政策。对我市批零业商品、餐饮、汽车、旅游、文体、电子商务等6个消费指标及各县(区)消费券发放情况进行了调度和预测,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消费财政奖励政策,并以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名义印发实施。对批零业商品、餐饮、汽车、旅游、文体、电子商务、消费券发放等7项指标,排名前3位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对排名第4-8名的县(区)各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规模3850万元,由各县(区)统筹用于促进消费相关支出。

三是开展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聚焦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零售行业,开展“健康生活欢乐购”消费券惠民活动。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的消费券专项资金,筹集社会资金不低于620万元,共同组建惠民消费券“资金池”。自2020年5月30日起,连续9周,每周六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向全市消费人群发放面值为100元、50元、30元的消费券,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的任意餐饮、零售(含: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线下消费抵扣使用。截至目前,我市消费券支付核销率和财政资金拉动消费系数居全省首位。预计,此次消费券的发放,可带动居民消费1.68亿元,财政资金对我市消费撬动的乘数效应达16倍。

四是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会展消费,设立会展业专项资金,对举办茶展、艺术品展、年货展等消费类展会,按展位数量给予补贴;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对外贸企业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产品展示、品牌推介、买家推荐、全球进口商数据搜索的费用给予一定支持;培育农村电商,成功争取郯城、蒙阴、沂南等6个县开展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目前已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1500万元,用于支持农产品网上销售、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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