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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做好资金保障,助力科技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积极筹措资金,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根据今年疫情形势变化,市财政克服财力紧张困难,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最大限度增加年度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安排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含创新券)3000万元、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天河超算中心运营经费1350万元。另外,安排市人才工作经费,部分用于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奖励资金;安排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2亿元,部分用于兑现省级科技创新发展市级配套资金。同时,设立2亿元市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促其尽快成长为规模型、效益型科技大企业。

优化支持范围,提升科技创新潜力

一是出台科技创新券政策。出台《临沂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给予补助,科技服务类不超过总费用的20%,科研仪器设备类不超过总费用的10% ,检验检测费用类不超过总费用的20%。目前已压茬兑付2019年第四季度创新券,兑现资金93.22万元。二是实施“小升高”财政补助政策。对新认定(包括3年到期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按照优先奖补首次认定和补小补微的原则,目前已对83家企业进行奖补。三是实施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自2017年以来,共争取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补助资金8400万元,兑现市级补助资金1570万元,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四是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围绕我市“十优产业”发展思路,重点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医养健康、新材料新技术等领域进行重点支持,提高核心竞争力。今年共支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计划30项,兑现资金1976万元。五是支持重点科研机构技术研发。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天河超算中心运营经费1350万元,主要用于共性技术研发经费、派驻专家团队与本地组建团队经费及其他运行支持,积极推动天河超算中心发展。另外,2021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完善制度建设,夯实资金管理基础

一是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改革精神,结合临沂实际,将市级相关部门管理的科技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出台《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实施办法》。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重点支持我市先进装备制造、医养健康、电子信息、高端冶金制造、高端木业、新材料新技术及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商贸物流等领域优势产业发展。二是根据“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先后出台《临沂市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科技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增加科技部门资金使用自主权。同时,积极研究制定临沂市《科技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规范得到全面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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