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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措并举 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帮助供应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市财政局三举措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做大做强,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有20家供应商通过该方式获得融资8600万元。

增强对合同信用价值的认同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蕴含的政府信用实现免实物抵押的贷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体现在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可靠性,即政府采购合同款项能够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提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的重视程度,可以帮助供应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可靠性,发挥合同信用价值的融资功能,为中小企业利用合同融资提供便利条件,释放政府采购合同的价值。

从严对合同付款账户的管理

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的银行账户应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供应商和贷款银行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

加强对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环节多、链条长,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监督管理,对利用虚假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质押后未经贷款银行同意更改付款账号、不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账号付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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