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2021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公布,我市经过积极申报和激烈角逐成为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前期,省财政、科技、工信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优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加快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协同发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政策合力等方面,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