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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举措规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财政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目标任务,把服务产业发展作为主要方向,更加注重基金管理改革,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实施。截至目前,完成新设合作基金2支,总规模8亿元;完成项目投资3个,投资额1.76亿元。正在推进的合作基金10支,总规模43.8亿元。

扎实开展调研,为优化政策提供支撑

把服务产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焦科技创新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创新主体培育等重点领域,积极“走出去”,到徐州、盐城等地学习先进基金管理经验;坚持“沉下去”,到10多个县区、20多家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投资企业调研座谈,及时掌握我市基金运作基本情况,着力解决基金运作募资难、投资慢等难题,为下步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改革、优化政策设计提供支撑。

不断优化设计,为加快运作提供依据

印发《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退出管理办法》《关于优化调整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围绕基金“管得好、退得出”两个环节,从规范引导基金退出、加强基金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加大科创型初创期企业支持等方面,不断优化基金政策,如,优化项目基金管理政策、降低基金门槛收益、拓宽引导基金筹资渠道等,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科学、规范、高效运作。

做好绩效评价,为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今年5月份,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完成上年度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基金退出管理,修订完善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加了基金退出二级指标、完善了3个二级指标,重点关注基金已投项目的退出情况,将我市基金政策保障工作的重点由加快基金募集、投资,调整为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全过程,确保引导基金依法合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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