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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浏览次数:

近日,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财税〔2021〕7号),将全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降为零,进一步降低政府性收费、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符合“宗地内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地下不超过一层,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等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负,持续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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