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工作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完善房地产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出台新规定:“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延期缴纳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迟必须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清。”缓解因疫情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局面,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