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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三个三”着力打造阳光评审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为适应当前预算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临沂市财政局积极谋划新常态下推进财政评审工作的有效路径,着力打造“阳光评审”工程,对政府项目投资评审实行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在规范工程建设,节约财政资金,实现源头治腐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三项建设,打造阳光评审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新制定出台《临沂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等3个文件,着力规范评审中介管理、评审操作流程、评审资料格式、评审人员培训、评审廉政监管等制度。进一步理顺评审工作程序,促进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不断引进专业人才,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20家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评审,并专门组织了业务培训学习,增强了评审力量。三是强化廉政建设。与每名工作人员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对评审中介机构,实行廉政纪律“十不准”监督卡制度,由被评审单位对评审人员评审期间廉政情况给予书面评价。不断建立完善警示教育经常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评审文件格式化、评审过程程序化、评审活动透明化、监督机制规范化的“六化”促廉机制。

二、严把三道关口,规范阳光评审工作程序

一是严把工程量核实关。根据审定的方案和施工图纸,严格审核工程量,防止高估冒算、重复计算等行为,对增加工程和隐蔽工程,深入工地现场核实、跟踪评审,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相关单位蒙混过关。二是严把设计变更关。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的评审原则,对明显不合理、超标准超规模以及存在不平衡报价的设计变更不予认可,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建设、“小题大做”、铺张浪费等行为。三是严把材料价格关。参考造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认真搞好市场调查和询价,减少人为因素影响,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搞好三项服务,提升阳光评审工作绩效

一是服务领导决策。在进行各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优势,主动作为,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特别涉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切实为政府支出捂紧“钱袋子”,当好“管家人”。二是服务财政管理。针对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城区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养护和环卫保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项目,注重将评审工作与过程监管相结合,积极为有关支出科室做好评审服务。三是服务建设单位。做到实时与建设单位相互沟通,帮助他们解答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专业角度分析变更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引起投资变化情况,让建设单位心中有数。为了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推出了项目评审“限时办结制”和评审问题“联席会议制”等措施,赢得了大多数单位对财政评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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