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12月7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7.43亿元,位居全省第4位(不含青岛),比去年同期增长38.19%。本批债券原则上于2023年1月份发行,资金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债券项目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七网”等重点领域项目,优先用于在建项目。
下一步,市财政将及时把债券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保持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巩固经济企稳基础、促进持续回稳向上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