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水县以“发挥财政监督力量、保障绩效结果应用”为切入点,着力推动“四个融合”,构建工作计划共商、履职工具共用的协同推进机制,将财政监督贯穿于绩效管理全过程,实现了“监督促绩效落地、绩效助监督实效”。
机构和人员融合,实现力量互补。
统筹整合财政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职能和人员力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手段多、结果应用执行力度大和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形成财政监督对绩效管理全程护航,绩效管理为财政监督锚定方向,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的新格局。
工作和履职融合,实现事半功倍
年初将财政监督计划、内控工作计划与绩效目标编制、项目支出运行监控、重点项目评价等做好结合,做到内容整合、节奏同步。融合使用财政监督内控、督促、检查和绩效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等履职工具和方法,对执行偏差较大的项目,下达整改建议、及时纠偏改错;对评价结果等次较低的项目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实施重点财政监督检查。
信息和线索融合,实现同频共振
综合运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将财政监督检查贯穿于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采取情况通报、协查通办、专门会议等方式,交流绩效监控和政策跟踪情况、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共享各阶段财政监督和绩效信息资源,扩大评价和监督成果的影响,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效果。
结果和应用融合,实现相辅相成
实行重大项目边评边改,在对2016-2020年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中,连续出台了完善沂水县扶贫资产收益与扶贫资金管理的政策,得到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充分肯定,并在财政部网站上进行了推广。县乡村振兴局做好结果应用,根据评价报告建议,设立了产业扶贫资产维修基金,该做法得到了省审计厅的肯定,并在山东审计简报予以刊发推广。根据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监督办和绩效科联手建立了9条沂水县路灯电费和路灯维护费测算模型,预算核减195.2万元、核减率达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