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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三措并举贯彻落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根据上级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市财政局拟定落实意见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宣传媒体,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适时举办会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为全市行政事业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解读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督促落实。将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和落实工作督查纳入检查计划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会计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全面提升我市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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