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我市2015年安排实施15项道路安全防护整治工程,对国省道安全风险路段及危桥项目进行改造提升,总投资1.47亿。市财政充分发挥评审专业力量,做好投资评审技术保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坚持计划性,规范建设程序。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共同下达的投资计划,道路安全防护工程作为市级支出项目进行管理。投资评审期间,严格做到“预算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工程走”“预算不超概算”,杜绝擅自变更,及时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规范建设程序。
二是提高时效性,做好跟踪评审。工程计划分三批下达,项目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市财政选派多名评审人员,靠上跟上,从招标控制价确定、采购文件审核、合同签订、现场计量等环节入手,全过程跟踪评审,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确保效益性,保障资金需求。工程实施期间,提出合理化评审建议,对确需变更内容把关核实并按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建成后发挥绩效目标,同时做到“结算不超预算”。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强化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工程完成投资,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保障工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