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市财政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系统,有效的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高效性、稳定性。
一是做好集中支付系统年终结转及年初系统初始工作,确保支付系统运行正常运行。根据《临沂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与预算科、国库科统计各预算单位2015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结转资金并与支出科室进行核对,确保预算单位年终结转资金的正常使用。
二是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修订部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及时调整支付系统对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新增经济科目4项,变更经济科目核算内容3项,停用经济科目5项,从而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清算及市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是根据年初市本级预算单位的增减情况及财务信息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支付系统相关支付信息,确保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2016年新纳入集中支付预算单位15个,根据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的信息变更情况调整相关支付信息近4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