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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以“五抓”作保障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一系列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举措在我市积极推进,促进了财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开展,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6年,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将积极落实“财税改革落实年”的部署要求,以“五抓”作保障,推进完善财政监督改革深入进行。

一是抓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抓好财政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专业素养,保证监督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抓好财政监督人员道德素质,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普及相应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各项财税政策地贯彻执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是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保障财政监督工作安全规范开展。针对财政监督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让财政监督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抓风险防控,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财政系统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梳理内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查找业务环节和岗位风险点,分类提出具体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职能到岗、措施到位,把风险防控、财政监督嵌入到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

四是抓落实政策,服务民生财政。充分把握全市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围绕扶贫、民生、职业教育等关键领域重大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滞留延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高效,保障中央和省、市各项宏观政策有效实施。

五是抓社会监督,维护财经秩序。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依法惩处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市场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力维护市场经济和专项资金地合理使用,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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