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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三个聚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临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多维度筹措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聚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和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87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0.75亿元,对全市366个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完善提升,累计改造1307栋楼、386.6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9万户,项目开工率达100%。二是构建多元化、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针对老旧小区供热、供电设施改造和加装电梯出台奖补政策,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属地政府、居民、产权单位、专营单位和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2023年支持29个小区、45.22万平方米供热、供电设施改造,加装电梯42部。

聚力棚户区改造

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用好中央、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等途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2023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建设11934套、基本建成3790套。今年以来,已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36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25.27亿元,有效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

聚力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建设

一是出台《临沂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助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二是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围绕土地、资金、金融、税费及价格等要素保障,给予政策支持,为满足人才个性化住房需求,盘活利用闲置或低效用地,破解新市民安居难题,为提高新市民的城市归属感提供了有效路径。今年以来,共争取中央、省级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1903万元、441万元,为629户群众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已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6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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