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立足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全方位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增信赋能”。
高位引领,推动设立双碳基金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项目导向、灵活安全”的原则,积极落实财政出资,推动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双碳基金,其中首期20亿元,市财政出资4亿元、占比20%,市城投集团出资16亿元、占比80%。同时,积极推动专项子基金设立,支持光伏组件项目建设。
完善机制,加快创设天使基金
牵头制定发布《招募人才创投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告》,采取市场化公开遴选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天使类创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出台《临沂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明确尽职免责情形及认定程序,同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鼓励基金管理公司投早投小、投长投新,进一步激发基金投资活力。
上下联动,深化省市战略合作
紧抓省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契机,积极对接省基金公司,择优将14个新能源及其上下游产业项目推荐给省基金公司,进一步深化省市务实合作,做大做强合作基金规模,支持我市优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省市共同设立基金10支,总规模97.1亿元,对我市完成项目投资8个、投资额38.5亿元。
协同发力,凝聚多方资金资源
积极搭建平台,依托资本交易大会等活动,邀请优质企业、社会资本、基金管理机构参加,积极推介我市新能源产业情况及优质项目,为企业与基金、产业与金融共谋发展、互利共赢搭建平台,力争更多基金资源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目前,我市投向新能源领域且正在投资期的存量基金5支,可投金额约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