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预算绩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内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是明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报各支出管理科,各支出管理科提出初审意见,预算绩效管理科复审,财政预算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批复预算绩效目标。
三是明确绩效运行监控。各支出管理科将所管预算部门(单位)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督促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和控制。国库支付中心将预算绩效运行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加强监控管理,实时掌握绩效运行动态。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时,应调整绩效目标并相应调减或收回预算。
四是明确预算绩效评价。预算部门(单位)自评,各支出管理科审核后送预算绩效管理科,财政部门选取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发展类和民生类项目进行重点评价,绩效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递交预算绩效管理科。
五是明确评价结果与运用。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改进预算管理,促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