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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1日 浏览次数:

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

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强和改进涉农资金管理,严肃涉农领域财经纪律,纠正涉农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依法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市财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各相关科室抽调熟悉涉农政策和资金管理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检查督导组,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活动启动后,组织各有关参与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了检查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与发改、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联系,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

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平台,不断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社会舆论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了信息简报制度,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反映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各级各部门的经验做法,指导促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四是落实措施,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检查资金规模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大对县级及以下涉农资金的检查力度,将检查触角延伸至资金使用的具体单位和工程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规定时间,细化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探索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规范运行机制,坚持从预算管理机制、资金监管机制、政策决策机制等层面,挖掘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机制弊端,积极建立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避免“旧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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