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财经秩序,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财政资金范围及管理使用原则,要求资金支出均以预算项目的形式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遵循零基预算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追加调剂事项按照特定审批流程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有限财政资金向重点急需领域聚焦聚力。此外,还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力开源挖潜,强化资源统筹,加强支出管理,深化市场化运作,全力稳住财政收支基本盘,确保实现全年收入预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