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财政局五项措施
规范财政法规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谁行使、谁清理”和“三上三下”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科室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先后召开了6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明确职责,严格程序,做到无盲区、无空白、不留死角。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8项。
二是狠抓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对代市政府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全面清理,对未统一编号需重新制定或内容需要完善的文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或整合。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局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进行登记编号和合法性审查,及时转报法制办审核,截至目前共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72件。对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税收优惠政策内容的,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符合上级税收法律法规。
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科技防腐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会同局有关单位科室,对局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清理排查,共梳理出行政处罚事项98项;将不同违法行为按情节、危害程度等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档次,每个档次都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制订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压缩了执法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新参加工作人员及执法证到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合格者颁发执法证,严格持证上岗;对调离局执法岗位或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及时予以清理注销。
五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压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等五个非行政许可项目,将“会计代理机构审批”事项下放给县区管理,仅保留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一个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