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和居民负担,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和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市将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7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