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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8日 浏览次数:

为使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自201491日起,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增加部分专项用于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期间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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