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落实奖补资金4273万元积极引进金融机构
为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落户我市,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市财政制定落实奖补政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我市购买办公场所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买补贴;对于租赁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给予办公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对自建办公场所的,在用地价格上依法给予优惠。2010年以来共兑现奖补资金4273万元,引进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有效提高了全市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