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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筹措资金6.31亿元保障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浏览次数:

 

近期,市财政筹措资金6.31亿元用于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有效推动了全市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一、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72亿元。为加强全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自2014年起,我市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由小学610//年提高至670//年、初中810//年提高至870//年。2014年,市以上财政共落实资金5.72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惠及全市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阶段学生93.84万人。

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0.21亿元。市以上财政按照小学1000//年、初中1250//年资助标准及10%的资助比例,落实资金0.21亿元,为全市2.42万名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三、城市中小学免杂费0.38亿元。市以上财政按照小学1-2年级200//年、小学3-6年级260//年、初中370//年的标准,落实资金0.38亿元,惠及全市城市中小学学生15.9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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