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制度促管理,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为严格规范政府助学金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制定了《沂南县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不仅明确了政府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还对政府助学金的评审、发放与监督作了具体规定,确保政府助学金落到实处。
二是以规范保高效,保障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安排高中助学金资金195万。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500元,二档1000元,三档1500元。所有资金均由县教育局委托银行直接存入受助学生家长的惠农补贴存折,从源头上避免了资金的滞留、截留、挪用。
三是以监督强责任,通过追责制度强化资金的管理使用。政府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公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坚决避免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对管理不善、操作不明的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