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筹资1070余万元补贴偏远地区农村教师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偏远学校长期从教,近日沂水县印发《提高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的意见》,决定自2014年1月份起,投入资金1070余万元,为县域内偏远地区学校的教职工发放教师岗位津贴,稳定偏远学校骨干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