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确保安全、快捷高效、服务单位”的原则,市财政局不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有效提高了国库集中支付效能。2013年,共办理直接支付业务1.12万笔、金额160.19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6.3%、35.7%;占国库集中支付比例84.5%,增长6.1%。
一是强化资金安全。以落实《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规定》为契机,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资金拨付、印鉴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及时召开“优化支付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座谈会,认真听取各部门在财政集中支付软件和支付流程设计等方面存在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升级和完善集中支付软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集中支付程序。
三是细化服务准则。进一步细化服务行为准则,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用语,实现规范办公、文明服务。对财政内部审核节点和代理银行承办环节,实行限时办结制,明确业务操作时限,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