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逐个项目、逐笔资金进行排查,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调整投向的及时调整投向,尽快让沉淀资金流动起来、发挥效益。其中,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和当年政府采购项目结余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在压减往年结余结转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减少新的结转结余。
二是用好金融资金。抓住国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机遇,发挥城投集团的主渠道作用,通过盘活土地、国有股权及注入其他优质资产等方式,进一步改善融资平台资产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扎实高效地做好融资工作,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通过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以一定比例国有资产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认真落实偿债责任和资金来源,确保按时足额偿还、维护政府信誉。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子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在融资平台债务率走高、私人资本进入较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采用BT、PPP等新型投融资方式,将政府的一部分支出责任通过“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和企业,广泛吸纳资金参与融资、建设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