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将我市纳入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对我市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三类新能源车型实施补贴。按车型不同,每辆新能源汽车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3.5-50万元不等,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汽车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购车资金。
根据《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15年底前我市将推广公务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等各型新能源汽车5000辆,新建充电站6座,各类充电桩5260个,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10千米服务圈”,加快纯电动汽车推广步伐,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促进大气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