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四项举措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乡镇财政所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具体工作定人、定岗、定责,保证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二是整合资金,创新方式。按照管理方式不变、投放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三个不变”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把分散的政策扶持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优先支持美好乡村创建村。同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奖补结合等方式,调动农民投身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专户管理,合理拨付。开设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专户,对上级财政补助、涉农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安排、社会捐资捐助等各类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坚持按计划、按预算、按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专户,做到项目落实与资金配套同步,确保专款专用,保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安全规范,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建立资金监管平台。以开展乡镇资金监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直接拨付制”和乡镇报账制,并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分项目管理,切实做好整合资金的核算工作。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将乡村建设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全面实行信息通达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抽查巡查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