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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项措施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20131218,财政部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自201411日起实施。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后,市财政局立即行动,积极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各项工作。

一是对预算执行监管系统进行改进和调整。按照新制度要求,联合软件公司对网络会计核算软件相关功能模块内容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调整集中支付系统和核算系统的凭证接口、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系、报表和各类查询表等,从而保证了市直各预算单位2014年按照新制度开展财务核算工作。

二是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加强业务指导。新制度发布后,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预算执行监管系统的系统公告、消息栏、临财网络核算交流群等信息渠道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编写了有关新旧制度的会计科目如何衔接和新增会计科目如何使用等内容的学习资料,并下发各预算单位,便于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参考。

三是积极协调业务培训,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为了进一步宣传、实施好新制度,市财政局认真做好市直行政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财务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新制度,确保新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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