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个体工商户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市财政出台优惠政策,从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一是税收优惠。在规定时间内实行“个转企”的,享受3 年的优惠税收政策。以转企上一年度实缴税额为基数,新增市县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支持,于次年企业仍然存续时予以兑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
二是减免收费。对规定时间内实行“个转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缴中央、省的部分外,其他一律予以免收。同时,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转型升级企业,3年内申报商务政策资金项目的,给予优先安排。
三是帮助融资。对“个转企”企业,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核程序,在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上适当给予优惠,破解“个转企”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