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正文

市财政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

 

一是组织中介机构对市直临时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扩大国有资产监管面。拟于今年底将临时机构资产纳入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临时机构资产的全过程实时监管。

二是制定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把住资产入口关。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从资产配置标准入手,先将单位增量资产纳入管理,再逐步扩大管理范围。参照省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从数量、价格及使用年限三个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三是做好资产处置工作,把住资产出口关。对单位申报的资产处置事项,坚持当面询问、实地查看,切实了解处置资产的性能及现状,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待处置资产特别是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严格按规定分类处置,其中电子产品由指定的回收机构实行无偿回收,机动车辆由车辆回收机构统一拆解,价值较低的通用资产由申报单位自行处置。1-11月份,共拍卖公车67辆,成交价款202.59万元,高于评估价值高32.65万元,增值率19.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