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正文

莒南县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莒南县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三个方面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按规定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所产生的产出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一是事前绩效目标管理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设定以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目标,并将其编入年度预算。编制预算绩效说明,详细说明为达到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来源等。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等原则制定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经财政部门批复后,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是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并汇总分析绩效运行信息,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并根据项目的绩效完成进度拨款,取消或减少无绩效或低于预期绩效项目的预算资金,并收回相应未支出的预算资金。

三是事后绩效评价管理。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审核或评价结果,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