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临沂市发挥投资评审的职能和技术优势,凡是涉及财政投资的项目,立项前必须先评审后安排资金,从根本上改变了“部门点菜,领导拍板,财政买单”的习惯做法,形成了“先评审后立项、先评审后安排资金”的约束机制。
一是提前介入。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财政部门就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进行评审。对超标准的项目,一律降低标准;对不切合实际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对不经调查、不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一律不予同意,坚决不让一个项目“带病上马”。
二是严控投入。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扎实做好概算评审工作,最大限度地压缩投资规模。对不经概算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上马,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工程实施中超概算的,一律不予确认,超出的资金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切实解决“办事不计成本、花钱不讲效益”的问题。
三是全程跟进。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审,每个项目都派驻监督员,加强跟踪问效。特别是加强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理机构的监管,坚决避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