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65元
为保障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切实提高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65元。这是我市连续第2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将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10元。
据统计,目前全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145.8万人,各级财政年需落实补助资金1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