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临沂市利用岸堤水库水源集中供水水资源费原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我市采取的关于水源地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
办法规定,凡直接从岸堤水库取水的集中供水企业,应当按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原水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原水费主要用于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
据测算,该办法实施后,全市每年可收取水资源费1400万元、原水费1000万元,将为我市水资源保护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