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绩效,今年以来,蒙阴县财政局不断创新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搭建电子平台等措施,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构建采购规范运行的“软环境”。制定《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明确了县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招标采购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履约验收、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采购责任制衡、预算执行约束,明确了计划申报原则、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使用标准,严格了参加评标人员的管理。
二是强化电子监管,落实采购高效实施的“硬手段”。对政府采购各环节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重点是搞好三个对接,即:搞好系统对接,依托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对接,上接指标,下达支付;搞好流程对接,突出指标录入、采购申请、代理机构抽取、委托协议签订、采购合同、支付申请等六个业务节点,改变以往各节点相分离的局面,实现信息共享,实行全流程监督;搞好部门对接,进一步密切预算单位、财政业务科室、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
三是提升人员素质,释放“软”、“硬”两方正能量。为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提高电子化管理水平,蒙阴县财政局全面加强各预算单位、乡镇采购负责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使《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成为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的工作合力。今年以来,该县通过专家授课、实地讲解、网络教程等形式,累计培训300余人次,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