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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先入为主”强化评审管理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2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临沂市坚持“先入为主”,前移评审关口,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

一、评审时间点提前到项目论证阶段

政府投资项目在前期立项论证阶段,财政部门就参与评审。各相关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职责,科学拟定投资项目并做好前期论证。根据前期论证资料,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事项进行评审,然后再提交市政府研究。评审中,对超标准的项目,一律降低标准;对不切合实际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对不经调查调研、不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一律不准提交市政府研究。

二、评审关键点放在领导决策阶段

为确保市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对拟提交政府研究的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研究排序,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审着力点放在项目概算阶段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符合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项目概算由财政部门评审后作为投资概算审批的依据。对不经概算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上马,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工程实施中超概算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确认,超出的资金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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