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加快奖补资金分配和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临沂市财政制定下发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批环节,创新实行了“二上二下”审批程序。
“一上”,即乡村上报一事一议项目。经村民民主程序议定的村级公益建设项目,在报经乡镇农业(经管)部门审批后,上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等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审查通过的纳入县级项目库管理,并科学制定本县区一事一议项目规划,逐步建立三年的滚动项目库。
“一下”,即市级分县区下达奖补资金额度。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情况,市财政根据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市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统筹考虑各县区乡村人口、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分配下达各县区财政奖补资金额度。
“二上”,即县级上报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市级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财政。筛选上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群众急需、村两委班子得力、受益面大、群众积极性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二下”,市级批复下达县区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市财政对县区上报的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审批,并下达奖补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收到批复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规定期限内未完工的,由县级财政部门从项目库中重新选定项目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