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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抓住“三个关键”促进社会综合治税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住“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强化督导”三个关键环节,积极组织协调,不断探索创新,落实过硬措施,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取得了显著成效。111月份,全市共采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21.99万条,增加入库税款2.1亿元。

一是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以及信息传递机制,形成了责、权、利相结合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保障体系。加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畅通定期传递、交换信息的渠道,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制度,实现了涉税信息利用的最大化,大量隐蔽、易于流失的税源变成了可控可管税源,征管质量明显提高。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涉税信息的提报工作,按规定及时审核并足额拨付委托代征手续费,切实保障代征机构履行好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和协税护税职能。

二是创新税源控管机制。配合税务等有关部门,探索实施了“以电控税”、“先税后审”、股权变更“税收前置”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了对易漏难管领域的控管力度。如,对重点企业实行“以电控税”,通过对企业耗电量的比对进行纳税评估,对指标异常的企业及时组织检查;对交通运输业实行“先税后审”,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车辆不予年审;对股权变更实行“税收前置”,不能提供《股权变更完税证明》的不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对外来施工企业、装修装饰行业,要求先办理纳税登记手续,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遏制了税收的“跑冒滴漏”,确保了应收尽收。

三是强化调度督导。联合国税、地税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对工作有困难、方法不对路的,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及时通报、督促,有力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许多县区都探索了一套有效的税源控管措施,如苍山县安装监控设备,实施科技管理、信息管税,创造了全国推行的矿山重点监控模式;平邑县对利用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职工住宅的,按市场价格进行产权登记、缴纳各项税费,其做法在全省推广;兰山区实行“社区护税”,加大对社区零星税收的控管,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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